政策导读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扶持方式和立项条件是什么?

来源:中国产业数据信息资源网报告编号:2015101401作者:管理员日期:2015-10-14点击:
定义
农业产业化经营其实质就是用管理现代工业的办法来组织现代农业的生产和经营。它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为一体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扶持方式
1.有偿无偿相结合。原则上对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资金需求量适中、经济效益较好、能够按期归还财政有偿资金的项目单位,采取有偿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这是目前中央财政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主要方式。
2.投资参股经营。原则上对投资规模较大、企业基础较好、带动能力强、资金需求量大、愿意国有资本参股的项目单位,采取投资参经营的扶持方式;这种扶持方式从2004年开始起步,已取得明显成效。
3.贷款贴息。对融资能力较强、能够从金融机构取得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贷款、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要求的项目单位,一般采取贷款贴息的扶持方式。
 
立项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三种扶持方式,都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
  ——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原材料供应有保障;
  ——开发产品科技含量高,竞争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销售方案切实可行;
  ——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技术依托可靠,工艺路线合理;
  ——辐射带动能力强,带动农户数量多,加工项目向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的70%以上;
  ——项目建设用地符合规划、合理节约、手续齐备;
  ——低耗节能,符合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
  ——投资估算合理,自筹资金来源有保障,筹资方案可行;
  ——预期效益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财政有偿资金还款有保障。
2.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了解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愿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服务;
  ­——经营期在两年以上并连续两年盈利,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
  ——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小于65%,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状况良好,不欠税、不欠发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
  ——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与农户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具有较强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环保意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在稳定和平抑市场物价、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等方面,为国家分忧,为消费者减负,社会形象良好。
3.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代表的社会形象和诚信。有偷税漏税或者违反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实行“一票否决”;
  ——法人代表的知识结构、能力等综合素质。不仅自身具备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能力,而且应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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